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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受理范围 本公司供应商所有违反食品安全或造成质量隐患的事项,包括但不限于:1.使用不符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原物料;2.违法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;3.使用回收产品或原料;4.使用超过保质期的原料;5.以次充好、以假充真,生产掺假掺杂食品;6.篡改、伪造生产加工记录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日期或检验报告;7.向驻厂人员、采购人员、品保人员、稽查人员等行贿或图利;8.违背承诺的原料、配方及生产工艺规定;9.唯利是图,不合理压缩成本;10.掩盖隐瞒有违食品安全或质量的事实。二、受理条件 1. 举报人应为本公司供应商员工;2.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络方式(本公司将对您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);3.有明确的举报对象、具体的举报事实(时间、地点、涉及人员、具体经过等)及证据、线索;4.依据举报情况,本公司有权要求举报人进